房地产租赁与使用许可

出租或租赁房地产无需缴纳商业和职业 (Business and Occupation, B&O) 税或零售税。但是,提供房地产使用许可所获得的收入需缴纳B&O税,并可能需要缴纳零售税。

出租或租赁

出租或租赁房地产即赋予某人使用特定房产的权利。要符合房地产租赁免税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必须存在房东/租客关系。
  • 承租人必须拥有租赁空间的独占使用权。
  • 租赁期限必须为一整月或30天,或更长的时间。
  • 承租人必须拥有持续的独占权。
  • 承租人必须拥有租赁空间的支配权和控制权。

注意:自2026年4月1日起,在自助仓储设施中租赁仓储空间不再属于房地产租赁免税范围。出租或租赁此存储空间所产生的收入应缴纳“服务和其他活动”类别的B&O税。

使用许可

房地产使用许可仅授予使用房产的权限。并不赋予使用者独占控制权。根据房地产使用许可,业主通常保留对照明、供暖、清洁、维修以及房产开放或关闭时间等事项的控制权。使用许可适用于全部或部分房产。

房地产使用许可通常应缴纳“服务和其他活动”类别的B&O税。寄宿和汽车停车除外,详情如下。

持有房地产使用许可的酒店、旅馆、汽车旅馆、拖车营地及类似场所售卖寄宿服务,应缴纳零售B&O税和零售税。但是,若协议允许某人连续占用该房产满一个月或30天及以上,则被推定为属于房地产租赁或出租免税范围。

此外,寄宿企业(酒店、汽车旅馆等)提供的宴会/会议设施应缴纳销售税。

汽车停车业务收取的费用也应缴纳零售B&O税和零售税。但是,连续占用指定停车位满一个月或30天或以上,则被视为属于房地产租赁或出租免税范围。

例如:投币式自动售货机的所有者有时会将自动售货机放置于他人拥有的商业场所内。作为交换,商业场所的所有者通常有权获得自动售货机部分收入。这种安排构成了房地产使用许可,企业主获得的收入应缴纳“服务和其他活动”类别的B&O税。

例如:理发师或美容师可能会使用他人拥有的理发店或美容院的部分区域,通常是租用座椅或摊位。这种安排构成了房地产使用许可,因为理发师或美容师不拥有该房地产的独占权和控制权。出租座椅或摊位所获得的收入应缴纳“服务和其他活动”类别的B&O税。

例如:律师可能会使用他人拥有的办公楼内的一间办公室。

  • 若律师租用办公空间30天,拥有该空间的独占使用权、支配权和控制权、拥有独立入口,且无需依赖房东即可进入办公室,则属于房地产租赁,免税。
  • 若律师与他人合用办公空间,不拥有该空间的独占使用权或支配权和控制权,则视为拥有房地产的使用许可,该活动产生的收入应缴纳“服务和其他活动”类别的B&O税。